寫武俠二十多年,國內外有二十多家報紙連載過我的小說,週刊也有七八家,就寫作過程來說,可謂一帆風順。台港星馬四地,只在台灣受到一些些歧視,香港、新加坡、馬來西亞則沒有「省籍」觀念,頗受當地讀者錯愛。
我這樣說,有必要稍微解釋一下:在台灣有「本省人」與「外省人」之分;土生土長的是台灣人,六十多年前來台(國共內戰,隨政府撤退來台者),稱謂外省人。當時的台灣人都受日本教育,中文程度尚在啟蒙階段,從事其他行業則可,寫武俠小說?那是很不合邏輯的、幾百萬(人口)分之一的「怪咖」呀!
因此,出版武俠小說集沒問題,但上報連載就被嚴格審核了。
我第一次被退稿非是報紙,而是大名鼎鼎的「×報週刊」;這家週刊也常刊登武俠小說,按當時的「行情」我早該有資格效勞,但左等右等就是沒我的份,後來又見刊出某位「名家」的作品,真是感慨萬千,有次與某出版社老闆談起,他也覺得該位「名家」的作品水準實在不怎麼樣。我便提出疑問:他寫的那麼「普通」,何以他有機會而我沒有?我為香港的「武俠世界」週刊撰稿,一直就是該刊的「首席」,後來為「武俠春秋」撰稿,也是該刊的「重頭戲」,那知在台灣卻比不上一個香港報刊不要的作者,到底問題出在哪裡?
老闆表示願為我了解一下;數日後,老闆來電話:秦紅,等一下×總編輯會打電話給你!
果然電話來了:喂!你是秦紅先生嗎?你好你好,我是×報週刊的×××,想請你寫一篇武俠小說,不知道你有沒有空………
我那裡沒有空?我可以同時寫二三部稿子!我一直期待有機會為「×報週刊」撰稿,撫我些許遺憾,現在機會終於來了!我決心要好好表現一下,好讓他們刮目相看,讓他們改變「台灣人不可能寫武俠小說」的看法,以及「聽說秦紅只有小學程度」的藐視。
這家週刊一向不登長篇武俠,所以我為他們寫的是十萬字的中篇;這種中篇武俠我最拿手;我的一篇「冷血十三鷹」原稿還不到十萬字,後來邵氏電影公司買去拍成電影,還在亞洲影展獲得兩個獎呢。
我為週刊寫的這篇名叫「決戰三十年」,不敢說很好,卻敢說比那位「名家」好得多。古今中外的文人有個通病:文章是自己的好,太太是別人的好。文人相輕,自古皆然。但我自認一向虛心,絕不敢自大(一個作家如果不能客觀看待同行的作品,不能冷靜分析事物,感官被自大所蒙蔽,則他自己的作品恐怕很難引起廣大讀者的共鳴)。在台灣的所有武俠作家中,我可能是唯一不排斥同行,最無「文人相輕」之心,而且還願意幫助推薦別個作者的稿子給海外刊物的人---上述那位「名家」因案坐牢,出獄後,其作品已不受歡迎,還是我幫他開拓「海外市場」而更生的。
我的意思是:絕非我狂妄自大看不起那位「名家」,的確他老兄水平不高,香港的「武俠世界」和「武俠春秋」二週刊,俱有指標性的意義,他是被遺忘的一個作者……
言歸正傳,稿子完成後,我打電話給出版社老闆,他建議我把稿子直接送去×總編輯家。我覺得有些奇怪,為什麼不送去週刊編輯部?
老闆說:送去他家比較好,而且你最好送兩瓶洋酒過去!
好像被當頭棒喝,又彷彿碰到難解的數學謎題,我的腦門有點發暈,心慌意亂,不知如何是好了。
洋酒?兩瓶洋酒?我去哪裡弄兩瓶洋酒?
那年頭,我只知機場的免稅店有洋酒賣,但那是「回國」才有機會;在那之前,我只出國去過香港一次,那是香港報老闆招待的。當時還沒開放出國旅遊,要找旅行社辦甚麼以公司經理身分「出國考察」之名義,始得成行。由於出國不容易,誰都不放棄可帶兩瓶洋酒回國的權利---不過那次回國,我只買一瓶洋酒,另一瓶是「洋酒瓶裝中國酒」,於香港裕華百貨公司買一瓶「共匪」出產的竹葉青(我雖不喝酒,卻覺竹葉青很棒),倒入洋酒瓶,蒙混帶回來。
現在,出版社老闆要我帶兩瓶洋酒去朝貢,我猜想除了機場免稅店之外,一定有其他地方可以買到,說不定問我大兄就知道。但是我沒想要動作,不是捨不得花幾千元買兩瓶洋酒,我思前想後,越想越覺不舒服,最後決定只照一般習俗辦事,亦即初次上門造訪,帶一盒水果做為伴手,如果真的因此不用我的稿子,那就算了,我不要稿子上週刊是因送禮得來的。
這是我第一次為稿子「出路」出征,感覺渾身不自在,但事已至此,出版社老闆的好意不能不顧,只好帶著稿子提著水果出發。
×總編輯是湖北人,當時年約五十,從其家裡的裝潢佈置來看,顯然生活相當優裕;他招呼我在客廳坐下,我很客氣的把稿子交給他,請他指正。
他臉上沒有笑容,坐在沙上的姿勢,給人的感覺是位高權大;我不善應酬,已不記得雙方講了些甚麼不痛不癢的話,只記得他突然站起來,一語不發走進他們家的主臥房,把我丟在客廳。
我來不及告辭,困窘在沙發上。
過了幾分鐘,他從房中盛裝而出,告訴我他要去殯儀館參加一個告別式。我趕緊起身告辭。
回家的路上,我一直在琢磨一個問題:總編輯與作家之間,二者誰大?我的答案是作家大,但總編輯有權決定採不採用作家的稿子;內涵的意義是:你可以退一個作家的稿子,但不能對作家傲慢無禮………
此後幾個月沒消息,那篇稿子猶如石沉大海,後來我打電話問他,回答的話是這樣:你那篇稿子我交給編輯部的同仁看:他們都說稿子文藝氣氛太濃厚。
蝦米?文藝氣氛太濃厚?這是你不採用的理由?你是在挖苦我嗎?你可以用許多種理由退我稿子?怎可用「文藝氣氛太濃厚」為理由?你認為文藝氣氛太濃厚不好嗎?武俠小說若能提高其文學價值,是一件不好的事情嗎?
老哥,你太瞧得起我了,我那篇稿子有打有殺,佈局與形式或許有些「文藝」技巧,那也是我一向的風格,說我「文藝氣氛太濃厚」,我可是愧不敢當啊!
再說,世界各國的各種文章,除去公文、檢察官的起訴書、法官的判決書、國與國的往來文字、公司章程或財務報表應該不能有「文藝氣氛」之外,很難找出還有多少類文章因「文藝氣氛」太濃厚而被詬病。
隔了幾年,該刊主編邀請五位武俠作家合寫接力小說,我是其中之一;另四位是臥龍生、諸葛青雲、慕容美及司馬紫煙。我被要求寫第一棒,那日在編輯部碰到他老哥,他對我講的一句話是:秦紅,你該多多推銷你自己………
甚麼意思?
提醒我要多多交際嗎?
我笑而未答,這回邀稿的主編是國內著名的散文作家,在文壇上有其地位,量他總編輯不敢不尊重,而我一點都不在乎,我知道五人中不能沒有我。
又隔一年,那位主編轉為日報副刊主編,他又邀請我們各為副刊寫一中篇;我又是頭一個出場,那篇小說取名「俠缽」。第二次把續稿拿去報社交給主編時,主編告訴我:你的稿子受到上面的關注………
我問:甚麼意思?
主編:對你不放心。
我問:是哪一位?
這位主編是台灣人,待人誠懇,但對此問笑而不答。我說我可以把稿子拿回去,他說沒這回事,稿子早已發排,後天見報;我擔心會帶給他困擾,他說絕對不會。
第三次交續稿時,我問上面還在關注我的稿子嗎?他說上面交代:秦紅的稿子一到就要拿去給他看,但前兩次是不放心,後來是看入迷………
坊間有一部「臺灣武俠小說發展史」,當中對我的介紹頗多溢美,唯其中一段文字令我啼笑皆非;裡面是這樣寫的:「我們認為,秦紅是一位非常值得重視的新派武俠作家。其生動活潑的文章,幽默風趣的對白,現代小說的技巧,翻空出奇的構思以及喜劇性的人物,都獨具一格,自有特色。而他早年對於武俠小說現代化的努力,亦有目共睹,殆非後起之秀×××領軍的超新派、現代派所能抹殺或取代。相較於古龍小說獨領新派武俠十年風騷,秦紅或許只能靠邊站………」
誠然誠然.前漢麟出版社老闆于志宏曾說古龍的成就已超過金庸.是故我能在古龍身邊站站就心滿意足了.
(2011、11、10)
